群同态与同构:群之间的映射
同态和同构是连接不同群的桥梁。同态保持群的结构,同构则意味着两个群在本质上是一样的。三个同构定理是群论中最核心的工具,它们将陪伴我们后续学习商群、环同态、直积等概念。
同态的定义
定义
设 \((G, \circ)\) 和 \((H, \cdot)\) 是两个群。映射 \(\phi: G \to H\) 称为群同态(homomorphism),若对任意 \(a, b \in G\): \[\phi(a \circ b) = \phi(a) \cdot \phi(b)\]
同态就是"结构保持"的映射。它把 \(G\) 中的运算对应到 \(H\) 中的运算——在 \(G\) 里先做运算再映射,等于先映射再到 \(H\) 里做运算。想象两种语言:同态就是"翻译字典",把一种语言中的"句子"(运算结果)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中意义相同的句子。
同态的类型
- 单同态(monomorphism):\(\phi\) 是单射
- 满同态(epimorphism):\(\phi\) 是满射
- 同构(isomorphism):\(\phi\) 是双射(既单又满)
- 自同态(endomorphism):\(G \to G\) 的同态
- 自同构(automorphism):\(G \to G\) 的同构
记 \(G \cong H\) 表示同构。
同态的基本性质
定理:同态的基本性质
设 \(\phi: G \to H\) 是同态,则:
- \(\phi(e_G) = e_H\)(单位元映射到单位元)
- \(\phi(a^{-1}) = \phi(a)^{-1}\)(逆元映射到逆元)
- \(\phi(a^n) = \phi(a)^n\)(\(n\) 次幂对应)
核与像
定义
设 \(\phi: G \to H\) 是同态。
- 核(kernel):\(\ker(\phi) = \{g \in G \mid \phi(g) = e_H\}\)
- 像(image):\(\text{Im}(\phi) = \{\phi(g) \mid g \in G\}\)
定理:核与单射
\(\phi\) 是单射当且仅当 \(\ker(\phi) = \{e_G\}\)。
定理:核与像都是子群
- \(\ker(\phi) \leq G\)
- \(\text{Im}(\phi) \leq H\)
同构定理
定理:第一同构定理(群同构基本定理)
设 \(\phi: G \to H\) 是同态,则: \[G / \ker(\phi) \cong \text{Im}(\phi)\]
第一同构定理是群论中最重要的定理之一。它的核心思想可以用一句话概括:把"看不到差别"的元素合并之后,剩下的结构就是像的结构。
打个比方:假设你有一台"翻译机"(同态 \(\phi\)),它把中文句子翻译成英文句子。有些不同的中文句子翻译出来是同一个英文句子(比如"我喜欢猫"和"猫被我喜欢"都翻译成 "I like cats")。核 \(\ker(\phi)\) 就是那些被翻译成"空话"(单位元)的句子。如果我们把"翻译结果相同"的中文句子合并成一组(即商群 \(G/\ker(\phi)\)),那么这些"组"就和翻译输出的英文句子(像 \(\text{Im}(\phi)\))一一对应。
换句话说:同态的"模糊度"(核)被商掉之后,映射就变得"清晰"(同构)了。
例子
取 \(\phi: \mathbb{Z} \to \mathbb{Z}_6\),定义 \(\phi(n) = n \bmod 6\)。
- \(\phi\) 是满同态(每个 \(\bar{0}, \bar{1}, \ldots, \bar{5}\) 都能被映到)
- \(\ker(\phi) = 6\mathbb{Z} = \{\ldots, -12, -6, 0, 6, 12, \ldots\}\)(被映到 \(\bar{0}\) 的整数恰好是 6 的倍数)
- 商群 \(\mathbb{Z}/6\mathbb{Z}\) 的元素是 \(\{0+6\mathbb{Z},\ 1+6\mathbb{Z},\ \ldots,\ 5+6\mathbb{Z}\}\)
由第一同构定理:
\[\mathbb{Z} / 6\mathbb{Z} \cong \mathbb{Z}_6\]
这正印证了我们之前学过的事实——\(\mathbb{Z}_6\) 本质上就是整数按"模 6 余数"分组后得到的群。
定理:第二同构定理
设 \(H \leq G\),\(N \leq G\) 且 \(N \unlhd G\)(\(N\) 是 \(G\) 的正规子群),则: \[HN / N \cong H / (H \cap N)\]
通俗理解
第二同构定理也叫"菱形定理"(因为画出 \(G\)、\(H\)、\(N\)、\(H \cap N\)、\(HN\) 之间的子群关系图,恰好形成一个菱形)。
它的直觉是这样的:假设你有一个班级(\(G\)),里面有一个兴趣小组 \(H\)(比如数学社)和一个"被允许忽略"的标准 \(N\)(比如按宿舍楼分的组,是正规子群)。
- \(HN\) 是"数学社成员加上和他们同宿舍楼的人"构成的大团体
- \(HN/N\) 是"大团体里按宿舍楼分组"后的商群
- \(H \cap N\) 是"既在数学社又在同一宿舍楼标准组"里的人
- \(H/(H \cap N)\) 是"数学社内部按宿舍楼分组"后的商群
第二同构定理说:从外面(\(HN\))看"数学社按宿舍楼分组"和从内部(\(H\))看"数学社按宿舍楼分组",结果是一样的——两种视角得到同构的群。
例子
取 \(G = \mathbb{Z}_{12}\),\(H = \langle 2 \rangle = \{0, 2, 4, 6, 8, 10\}\),\(N = \langle 3 \rangle = \{0, 3, 6, 9\}\)。
- \(HN = \mathbb{Z}_{12}\)(因为 \(\gcd(2,3) = 1\),\(H\) 和 \(N\) 一起生成整个群)
- \(H \cap N = \langle 6 \rangle = \{0, 6\}\)(既是 2 的倍数又是 3 的倍数,即 6 的倍数)
由第二同构定理:
\[HN/N = \mathbb{Z}_{12}/\langle 3 \rangle \cong H/(H \cap N) = \langle 2 \rangle / \langle 6 \rangle\]
左边:\(\mathbb{Z}_{12}/\langle 3 \rangle = \{\{0,3,6,9\},\ \{1,4,7,10\},\ \{2,5,8,11\}\} \cong \mathbb{Z}_3\)。
右边:\(\langle 2 \rangle / \langle 6 \rangle = \{\{0,6\},\ \{2,8\},\ \{4,10\}\} \cong \mathbb{Z}_3\)。
两边都是 \(\mathbb{Z}_3\),同构成立。
定理:第三同构定理
设 \(N \leq K \leq G\),且 \(N \unlhd G\),则: \[G/K \cong (G/N)/(K/N)\]
通俗理解
第三同构定理说的是:商了之后再商,等于一步到位直接商。
用公司组织架构来打比方。假设一家公司 \(G\) 有部门结构 \(K\)(比如"技术部"),技术部里面还有小组 \(N\)(比如"前端组")。
- \(G/N\):把公司按"前端组"分组——每个人只看他和"前端组"成员的关系
- \(K/N\):在技术部内部,按"前端组"分组
- \((G/N)/(K/N)\):先按前端组分,再按技术部分——相当于"分了两层"
第三同构定理告诉我们:分两步(先按小组分,再按部门分)和分一步(直接按部门分)得到的结果一样。这就像化简分数 \(\frac{a/b}{c/b} = \frac{a}{c}\)——公共的 \(N\) 可以"约掉"。
例子
取 \(G = \mathbb{Z}\),\(K = 2\mathbb{Z}\),\(N = 6\mathbb{Z}\)。此时 \(N \leq K \leq G\)(\(6\mathbb{Z} \subseteq 2\mathbb{Z} \subseteq \mathbb{Z}\)),且 \(N \unlhd G\)(\(\mathbb{Z}\) 是阿贝尔群)。
左边:\(G/K = \mathbb{Z}/2\mathbb{Z} \cong \mathbb{Z}_2\)。
右边分两步: - \(G/N = \mathbb{Z}/6\mathbb{Z} \cong \mathbb{Z}_6 = \{\bar{0}, \bar{1}, \bar{2}, \bar{3}, \bar{4}, \bar{5}\}\) - \(K/N = 2\mathbb{Z}/6\mathbb{Z} = \{\bar{0}, \bar{2}, \bar{4}\} \cong \mathbb{Z}_3\) - \((G/N)/(K/N) = \mathbb{Z}_6 / \{\bar{0}, \bar{2}, \bar{4}\}\),商群有 \(6/3 = 2\) 个元素,即 \(\cong \mathbb{Z}_2\)
由第三同构定理:\((G/N)/(K/N) \cong \mathbb{Z}_2 \cong G/K\),验证成立。
直觉上:整数先按"模 6"分成 6 组,再把这 6 组按"奇偶"合并成 2 组,效果等同于整数直接按"奇偶"分成 2 组。
例子
例1:行列式映射
\(\det: GL_n(\mathbb{R}) \to \mathbb{R}^\times\) 是满同态,核是 \(SL_n(\mathbb{R})\)。
由第一同构定理:\(GL_n(\mathbb{R}) / SL_n(\mathbb{R}) \cong \mathbb{R}^\times\)。
例2:自然同态
对任意群 \(G\) 和正规子群 \(N \unlhd G\),自然映射 \(\pi: G \to G/N\),\(g \mapsto gN\) 是满同态,\(\ker(\pi) = N\)。
例3:符号映射
\(\text{sgn}: S_n \to \{\pm 1\}\) 是满同态,核是 \(A_n\)。
由第一同构定理:\(S_n / A_n \cong \{\pm 1\}\),故 \(|S_n : A_n| = 2\)。
自同构群
定义
群 \(G\) 的所有自同构(\(G \to G\) 的同构)构成的群称为 自同构群,记作 \(\text{Aut}(G)\)。
例子
- \(\text{Aut}(\mathbb{Z}_n) \cong (\mathbb{Z}_n)^\times\)(因为生成元映射到生成元)
- \(\text{Aut}(S_3) \cong S_3\)(共轭变换都是自同构)
- \(\text{Aut}(\mathbb{Z}) \cong \{\pm 1\} \cong \mathbb{Z}_2\)
小结
- 同态是保持运算结构的映射
- 核 \(\ker(\phi)\) 是正规子群,像是子群
- 第一同构定理:\(G/\ker(\phi) \cong \text{Im}(\phi)\)
- 第二、第三同构定理处理子群和商群的关系
- 同构是"本质上相同"的关系
同态和同构是研究群结构的核心工具。掌握这三个同构定理,将为后续学习商群、直积、伽罗瓦理论打下坚实基础。